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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分红式扶贫”跑偏,懒汉啥也不干分红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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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Nov
2019

  而对于一些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或相关区域,在补贴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其分布式项目更适合通过增量配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示范等方式开展无补贴项目,国家主管部门将通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方式协助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实施——让更多的电量享受到自发自用的高收益,而不是保障不了自发自用消纳,用补贴来弥补全额上网部分的收益。

  帮扶单位购买种牛种羊,交由企业或合作社集中管理,贫困户全程不参与,到了年底坐等分红;小额扶贫信贷,钱不给贫困户,统一交由企业使用,贫困户定期领利息;用于发展产业的财政资金,最终被买了商铺,每月将租金返还给贫困户……
类似简单化分红式扶贫,考核上立竿见影,但由于容易助长一些贫困户坐享其成的等靠要心理,自我发展能力并未同步提升,富果虽结,但穷根难除。
多地扶贫干部和相关专家认为,由于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的情况千差万别,分红式扶贫在一些时候是必要的,不能一刀切否定。但随着精准扶贫临近收官,救急的任务接近完成,应更多地考虑长效,特别是在后续资金管理上,要提早出台政策,做好相关指导。
不出钱也不出力,坐享其成
记者日前在西部某贫困县采访时发现,几个被村民认为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靠财政奖补资金、小额贷款入股村里合作社或企业帮扶的产业项目,自己不出一分钱、不出一份力,即可获得每年上千元收入。
在一个村里有名的懒汉家中,记者试着问该贫困户,是否会利用分红得来的资金,用于发展自家的产业,该贫困户回答:有了就花掉,哪管以后。
南部某贫困县统筹使用用于产业发展的扶贫资金,将部分资金投资建设商铺,商铺建成后用于出租,出租收益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分红。但记者了解到,这栋商铺大楼实际还在建设中,并未产生任何收益。但该县却在去年就已经给贫困户和村集体分红。
记者走访多地了解到,类似这种分红式扶贫,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全国各地的产业扶贫中。
一些地方投资建设水电站、光伏发电,所得电费收入用于分红;一些地方将产业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到当地企业,签订协议,资金使用方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固定给贫困户和村集体支付利润,协议到期后,再收回本金;一些帮扶单位出钱购买牛仔、猪仔,然后由企业集中喂养,年底时给贫困户分红;一些地方将产业扶贫资金用于购买商铺,商铺出租所得收益用于贫困户分红……
类似分红式扶贫,在扶贫资金集中使用、更有效率的同时,客观上却助长了一些贫困户的坐享其成心理,扶贫却未扶志。
一些贫困户一问三不知
记者走访多位贫困户家中发现,家中扶贫手册上注明了入股分红项目和具体金额,但贫困户对这些项目、产业几乎一问三不知。
多名基层干部担忧,这种分红式扶贫,贫困户参与较少甚至完全不参与,无法让贫困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与通过产业扶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初衷相违背。
扶贫仍是包办,贫困群众反而变成旁观者,只是坐等分红,本质上与直接‘送钱给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南方某省一名扶贫干部如此评价。
一些扶贫干部也坦承,不用参与劳动就可以享受分红,客观上也会在贫困户之间造成不公平影响,也容易滋生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
与此同时,简单的分红,对长效脱贫也带来隐患。部分基层干部和专家分析,一些贫困户虽然现在每年有固定分红收益,实现了脱贫,但一旦签订的协议到期,企业或合作社停止分红后,这些贫困户很可能再次返贫。
除对贫困户内生脱贫动力产生消极影响外,部分基层干部与专家学者还担心,这种分红式或资产性收益扶贫模式,在后续资金管理上存在一些风险隐忧。
这些‘分红式’的扶贫项目,本金如果是通过小额信贷,签约到期后,企业还可以直接还给银行,但如果是帮扶单位筹集或是财政下发的扶贫资金,签约到期后,这些本金归属谁?企业在经营出现一些问题后,又该如何应对?村里建设的光伏发电、水电站等有固定收益的扶贫项目,脱贫攻坚结束后,这些收益又该如何分配?多名扶贫干部分析,驻村工作队在村里时,问题一般不会出现,但驻村工作队撤走后,这些本金难免出现流失。
在华南某地,帮扶单位利用所属单位给的帮扶资金,在村里收购了一座小型水电站,原本约定的水电站收益按固定比例用于村集体、村里公益基金及村里贫困户之间分红,但该村因为集体经济弱,村干部工资待遇没有保障,水电站第一个月的收益就被村干部分掉了。后来资金虽然被追回,村干部也认识到问题和错误,但不能不引起警惕。
未雨绸缪,做好指导和预警
扶贫本质上是一项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与社会福利制度有根本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吕德文分析认为,产业扶贫在实践中之所以出现类似直接发钱操作,速成式帮助贫困户提高收入,根本原因在于把扶贫当成了福利。
有的地方在发展产业时,确实也会遇到资源禀赋和市场对接难题,产业扶贫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开展。广西行政学院教授凌经球认为,对于已经建立健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能给贫困户分红,还能带动他们学习到技术,提升市场意识,这样的分红是值得鼓励的,但类似于直接送钱送物、只为完成数字考核的分红,应当禁止。
为此,部分专家和扶贫干部建议,对待分红式扶贫,要做好指导和预警工作。
华南一位扶贫干部建议,实施分红式扶贫,不能简单无差别操作,应对贫困户进行区分,组织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对贫困户的劳动能力进行区分和界定,杜绝一些明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坐等分成,杜绝养懒汉。
不少基层干部和专家期盼,加强对入股式扶贫的本金管理,应未雨绸缪提前立规,让签约期限到期后对本金的处理有明确的依据。
分红式扶贫形成的资产,后续的产权到底归属于贫困户还是财政,需要提前规划和细化方案,甚至尽快在一些地方开展探索,防止后期风险累积。上述扶贫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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