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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网“隔墙售电”破局?

中国太阳网 http://tyn.cc
14
Nov
2019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每次“隔墙售电”政策的变化都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总能在行业中激起圈圈“涟漪”。

12月9日,江苏能监办发布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不仅让“隔墙售电”再次成为电力市场关注的焦点,也标志着国内首个省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范性文件的正式诞生。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Eknower”作者:冯优)

实际上,这是自2019年以来,“隔墙售电”第三次取得可喜的突破。

早在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中就已明确的“隔墙售电”政策,但在正式推进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碍,而作为先行军的分布式市场化试点交易亦迟迟无法推开。

所幸,2019年终于迎来转折。今年5月,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批复了2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园区试点,充分肯定了“隔墙售电”的发展潜力。

9月,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即使文件并非终版,但仍被“翘首以盼”。

而此次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再次完成升级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的正式出台,更是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拐点已至”甚至乐观的认为“隔墙售电”终于迎来“破局”。

那么,被寄予厚望的“隔墙售电”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分布式市场化试点交易迟迟无法落地?此次发布的文件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又有何不同之处?能否打破行业壁垒?

“隔墙售电”众望所归

所谓“隔墙售电”,就是允许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能源消费者,而不是必须先低价卖给电网,再由用户从电网高价买回。这一模式可以让能源消费者成为“生产投资型消费者”,太阳能,赋予他们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同时还可以促进电网企业向平台化服务的战略转型,可谓意义重大。

“相比自发自用项目,隔墙售电用户选择灵活,解决了自发自用项目用户用电不稳定这一痛点;相比全额上网项目,太阳能,隔墙售电可以获得一个相对较高的交易电价;而与常规电力交易相比,隔墙售电是买卖双方都可得利的模式,免交最高电压等级输配费用和交叉补贴减免带来的空间,使得买卖双方都能从中获益”,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如数家珍地告诉能见。

为推动“隔墙售电”长足发展,自2017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2017年3月,太阳能光伏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意见的函,提出: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可以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发电的电力输送和组织电力交易的公共服务,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输配电费用(过网费)。

同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就分布式发电遇到的市场化交易程度低、公共服务滞后、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改革方案。

随后仅一月有余,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能源局综合司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光伏发电网,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的有关事项。

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分布式能源隔墙售电作为落实能源革命,推动电力改革、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应用能源新技术的重要突破口。

国家电网新任董事长寇伟也曾在职代会上表示,要把国家电网建设成为枢纽型、平台型和共享性企业。不仅是各种发电与用户之间的枢纽,也是各种能源互换的枢纽,让消费者成为生产者。

至此,身兼重任又得到各方认可和支持的“隔墙售电”仿佛近在迟尺。

“隔墙售电”难以落地

然而,理想很美满,现实很打脸。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文件在2017年10月发布以来,两年过去了,试点却迟迟无法落地。

“细究下来,其难点主要在于两大方面:1.申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所需材料中诸多文件都需要电网公司出具,电网公司又怎会给与自己争利的项目出具支持文件呢,而文件不全便成为限制试点项目申报的掣肘;2.电网公司对物价主管部门施加影响,使得过网费‘难产’,即便是启动过网费起草研究的地区,电网公司也游说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极高的过网费标准,降低分布式发电项目盈利水平。”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能见。

所幸,一直难以落地的“隔墙售电”在2019年迎来了转折。

今年5月,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批复了2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园区试点,终于为停滞不前的“隔墙售电”带来了一丝曙光。同时也再次让业内看到了“隔墙售电”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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